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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在京东商城上下单买的汽水,一直到立冬,居然还没有收到货。去年双11购物狂欢节前,同事罗律师收到一份起诉京东商城的胜诉判决书。即便自己帮人打过官司无数,但罗律师自己作为当事人,这还是第一次。往往一般是,她认为,这一次,京东商城集团言而无信,太欺负人了。
去年5月14日上午,罗律师通过手机上网,在京东商城上订购了两箱上海滋味盐汽水,准备快递回忠县老家。下单后,她在网络支付货款79.60元,运输费40元,共计119.60元。订单展现,供货卖家是启东市吉顺畅昌商贸有限集团(以下简称利昌集团);配送方为优速快递。
根据曾经网购经验,罗律师想的是,最多两三天,老母亲就能喝上汽水。但是这一次,货是到了,但得自己上快递点去取。老母亲住的地方,离快递点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快递员骑摩托车几个分钟的事,但对老人来说,一大把年纪,两整箱汽水也不轻,怎么个自取法?
罗律师在网络联系供货卖家,那边答复,是第三方快递集团配送,他们会联系快递集团催件。几天过去,客服又答复,快递集团不互搭,他们已经投诉了快递集团,“买家你申请商品退款吧……”
退款?运输费白给了吗?投诉无果,罗律师决定为自己打官司。去年7月,罗律师在忠县法院将京东商城、供货卖家一起告上法院。
之所以将京东商城一起拉上,是因为在京东商城集团官网网址上《京东商城第三方配送服务说明》第1条承诺,“京东商城委托第三方快递集团为客户提供送货到家上门面对面服务,客户无须向快递集团支付特外的费用”。
经历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通过网络在被告京东商城集团全部的京东商城购物平台购物挑选了由被告利昌集团销售的货物,双方之间形成了网络购物合同关系。本案中,被告利昌集团未依约将货物运输和配送至原告指定地点,属于违约。被告京东商城集团在原告联系其客服人员要求解决配送问题后,没有采取措施督促被告利昌集团履行配送货物至指定地点,亦属于违约。
法院还认为,本案中收货地址地点在于重庆市忠县新立镇新立街,送达较方便,在忠县新立镇新立街除了每天快递集团设有代理点外还有诸如邮政、顺丰、中通等多家快递集团的代理点,即便第三方优速物流有限集团转委托每天快递集团配送,而每天快递要求收件人自取导致货物不合适配送,完整合适转委托很多的同行快递集团负责配送。
故原、被告之间的网络购物合同能够继续履行不属于履行不合适等情形。因此,对于原告要求二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由京东商城集团和利昌集团继续履行双方合同,并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业务配送至原告指定地点。同一时间,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200元。
网络购物、快递配送,已经变成普通百姓的生活日常。在面对快递集团的服务不满的时候,并不是每一个花钱者都能像罗律师这样,为了自己的花钱者权益,通过诉讼的方法让卖家服气。毕竟,打官司成本并不低。
那么,对快递集团服务质量不怎么满意,解决路径有多少呢?
首先,根据2018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客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怎么满意的,合适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那天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客户。也只是说,花钱者合适先向快递企业投诉。
其次,是向快递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邮政部门投诉。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的《邮政业花钱者申诉处理办法》规定,邮政业花钱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花钱者合适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址申诉,也合适选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也只是说,向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没有效果的,再向邮政业花钱者申诉中心投诉,中心合适团队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末尾,只有当申诉中心调解无效的,或者花钱者对调解结果不怎么满意的,争议双方可依法通过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法解决纠纷。